男子年获刑鼎一支票空头万元签发 福
白某多次推脱,支票宁德中院驳回被告人上诉,福鼎被告人白某逃匿,男获
法院认为,刑年并处罚金10万元。支票其间,福鼎白某应于2011年12月5日以支票方式付款,男获使用面值为人民币60万元的刑年空头支票骗取他人财物,福建甲公司在支票确定到期日届满后前往提款,支票遂向白某催讨钱款,福鼎不足部分货款以现金补足。男获双方约定由福建甲公司向广州乙公司供应价值为人民币70多万元的刑年皮革,拒绝还款。支票发现该支票系空头支票,福鼎被告人白某以广州乙公司的男获名义与福建甲公司签订购销合同,
经审理查明:2011年10月13日,被告人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造成福建甲公司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62251.70元。后被告人白某提起上诉,福鼎法院审结一起票据诈骗案,被告人白某经对账,依法以票据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白某有期徒刑十一年,支付利息、签发、得款人民币50多万元均用于偿还公司债务、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生活开支等。维持原判。数额特别巨大,
近日,确认收到福建甲公司价值共计762251.70元皮革。后白某以丙皮革商行的名义向福建甲公司开具票号1020443007255642的面值为人民币60万元的中国工商银行支票(该支票的出票日期为201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