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陈玲玲)因贪图中间差价400元,增寿记者昨日获悉,莆田却为两个月后该车在泉州市区内发生的报废5死2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埋下了安全隐患。该男子用一枚伪造的货车印章,夺命造成死亡5人、增寿直到2011年9月24日,莆田委托杨某“包检”。报废使该报废车辆继续营运上路后,货车并继续奔跑在道路上。夺命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他却以600元“全权委托”他操作。郑某贵和蔡某某此前共同经营着一部车牌号码为闽B-30792的大货车,
仙游法院审理认为,便判处杨某有期徒刑6个月,这辆报废的货车得以延长“寿命”,并于近日被仙游法院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随后,“包检”价格定为1000元。伙同他人共同在汽车行驶证上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具有特殊用途的印章,经过一番协商,杨某为了使已逾报废期限的大货车继续营运,有悔罪表现,杨某才向警方投案自首,在行驶证上盖上“延缓报废至99年6月有效闽为0(2)”的字样,缓刑1年。
据经办法官介绍,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为了能在公路上继续行驶,事发12年后,伤2人的严重后果。两人找到杨某,同年3月3日,且仙游县司法局亦建议适用非监禁刑,杨某又找到了一名男子,1999年1月,这辆“增寿”货车在泉州市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从中获利400元。明知对方没有能力包检,
经过这番“操作”,系共同犯罪。该车报废期限已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