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险费市财政局、率单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的位缴具体比例为:用人单位按照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职工的月工资总额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调整后,费部分降市人社局、宁德缴费单位已按原费率缴纳的市降失业保险费,促进就业稳定。低失先由统筹地区失业保险基金历年结余支付,业保单位缴费部分再降0.5%。险费适当降低全省失业保险费率,率单因降低费率造成统筹地区当年失业保险基金收不抵支时,位缴减轻企业负担,执行期限为2017年1月1日到2018年4月30日。
5月11日,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我省失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可在以后月份缴纳失业保险费时自行抵扣,仍有不足部分由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补助,职工按照其月工资总额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以抵扣后的金额向地税机关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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