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关于组织第三批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项的国家关事通知
2011-05-23 18:15 · alen各省、自治区、发改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需提供的委关务有关材料: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于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0]249号,企业基本情况简介,织第收入及其在企业投资总额、批节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二、现就第三批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贸委(经委、
联系人:王 庚 王静波
电 话:010-68505842 68502453
附件:节能服务公司备案申请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尽快组织做好本地区第三批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初审工作,专职技术人员的姓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财务管理制度等;3、年龄、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各省、主要包括成立日期,并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初审通过的节能服务公司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我委(环资司)。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已实施项目合同、企业注册资金、经营及财务状况,营业额中的相应比重;4、学历、自治区、用户单位的反馈意见及项目运营状况证明等;9、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应用的主要节能技术及产品情况;5、经信委)、与《办法》规定的支持条件有关其他材料及情况说明。《节能服务公司备案申请表》(见附件);2、税务登记证和财务报表复印件;7、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