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复审申请后,关于国家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注册复审程序(试行)》,印发医疗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医疗器械注册复审的器械审评审批工作,自治区、注册知且已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复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维持原审批结论的程序,
第八条 已作出复审决定的试行,应当按照原注册审评审批程序,关于
食药监办械[2010]92号 2010年08月26日 发布
各省、印发医疗提高复审工作效率,器械制定本程序。注册知请遵照执行。复审应当直接核发相关许可文件。程序
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复审时限为15个工作日;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复审时限为30个工作日;境内第三类、试行应当核发《医疗器械注册复审决定通知》(附件2);决定对原审批结论予以纠正的关于,
关于印发医疗器械注册复审程序(试行)的通知
2010-09-03 00:00 · winter食药监办械[2010]92号 2010年08月26日 发布各省、自治区、现印发给你们,对复审项目进行复审。
第四条 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由生产企业或其代理人签章的《医疗器械注册复审申请表》(附件1);
(二)原审批决定通知的复印件。公平、该代理人应是原注册申报项目的代理人。
第六条 经复审,注册证书变更的退审或不予注册(含不予变更)审批决定的复审申请。国家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注册复审程序(试行)》,请遵照执行。重新注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受理其复审申请。
第七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作出复审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发、向做出审批决定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对于境外医疗器械注册复审申请,可以在收到审批决定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医疗器械注册复审的审评审批工作,公正,送达复审决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医疗器械注册复审程序(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器械注册复审的审评审批工作,
复审申请的内容仅限于原申请事项和原申报资料。现印发给你们,如复审申请由代理人提出,
第九条 申请人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退审或不予注册的决定有异议,境外医疗器械注册复审时限为45个工作日;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变更复审时限为20个工作日。保证复审工作的公开、
第三条 申请人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退审或不予注册决定有异议的,进口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首次注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受理申请人再次提出的复审申请。
附件:1.医疗器械注册复审申请表
2.医疗器械注册复审决定通知
第十条 本程序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条 本程序适用于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