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中认定,王益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收受他人财物,摘要:国开行原副行长王益受贿案一审被判处死缓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5日上午对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作出一审判决,鉴于王益在归案后如实交代主要犯罪事实,利用职务便利,王益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为数名请托人谋取利益,赃款已全部追缴,可不立即执行。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认罪悔罪,王益利用其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的职务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