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商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巢湖监管分局对安徽庐江农村商业银行作出罚款60万元的银行有限元行政处罚决定。多笔贷款分类不准确;股东及关联方持股超比例问题长期未整改。股份公司
2024年9月19日,款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巢湖监管分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巢金罚决字〔2024〕10号),安徽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庐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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